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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8日,自然資源部組織有關(guān)專家對鄭州礦產(chǎn)綜合利用研究所負責(zé)起草的紅柱石、矽線石、藍晶石、耐火粘土、珍珠巖礦合理開發(fā)利用‘三率’最低指標建議稿進行了審查。該5個礦種為耐火材料的重要原料,對開采回采率制定最低指標,表明重視礦山綜合利用和綠色發(fā)展的導(dǎo)向。有關(guān)指標為:
耐火粘土礦“三率”指標要求:開采回采率:地下礦山開采回采率不低于65%;露天礦山開采回采率不低于92%。綜合利用率:鼓勵有條件的礦山對礦山廢石進行礦山充填、配料、鋪路及制作建筑材料等方式利用。生料篩分篩下粉料用于生產(chǎn)陶粒、不定形耐火材料等,生料篩分粉料利用率不低于90%。
珍珠巖礦“三率”指標要求:露天開采回采率不低于92%。加工產(chǎn)品產(chǎn)出率不低于75%。綜合利用率:鼓勵對珍珠巖礦石在開采和破碎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大量尾料進行細分再利用;不能細分的,可用于磨劑、爆竹填充物或基建修路等。尾料綜合利用率不低于90%。
藍晶石、紅柱石、砂線石“三率”指標要求:開采回采率,地下開采≥80%;露天開采≥92%;選礦回收率:藍晶石選礦回收率≥60%;紅柱石選礦回收率≥50%;矽線石選礦回收率≥40%;鼓勵對采礦廢石、選礦尾礦、-1mm紅柱石礦、低品位紅柱石礦進行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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